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60分,基础设施,张贴、涂鸦和废绳,花草树木等无损,责任区无杂物,垃圾综合处理情况,包干区无死角与劳动纪律等相关内容共40分,在40分范围内根据以下情况酌情减分:
一、卫生包干责任区内基础设施保护、维修情况:
各类公用及基础设施包括垃圾桶、灯柱、水龙头、消防栓、宣传板(栏)、运动器械、桌椅、景观等。
(一)基础设施损坏,每处扣0.5分,情节严重的扣1 分。
(二)基础设施损坏但未维修,连续三次检查仍未处理,每处扣除1分。(检查时新损坏的暂不扣分,提醒该学生分会及时上报维修,口头报修有效期为一星期,一般应有纸质材料为证)
二、卫生包干责任区内张贴物、涂鸦、废绳等情况(除了按规定张贴各类宣传品位置之外):
(一)灯柱、垃圾桶、食堂、寝室及教室周围墙壁不超过1.8米的位置出现张贴物未清理的,食堂、寝室及教室周围墙壁不超过1.8米的位置出现涂鸦未处理的一律每处扣除1.5分;未处理干净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整体扣除0.5-1.0分,甚至不扣分。
(二)灯柱、树木、护栏等不超过1.8m的位置出现废绳未清理,每处扣除1分。(可以明显区分的晒衣绳、横幅等除外)
三、卫生包干责任区内花草树木等损坏情况(如林草焚烧、攀折,花丛人为折损,草坪人为小道养护等):
(一)林草焚烧、攀折,花丛人为折损情况严重的,每处扣除1分。3.2草坪人为小道养护不及时,人为破坏严重等,每处扣2分。(石制休闲点的小路除外)
四、卫生包干责任区内的草坪地面有杂物情况:
(一)草坪、地面和宿舍排水沟有烟头、竹签,生活区每个扣除0.1分,非生活区每个扣除0.2分,均为累计扣分,扣分上限均为2分。
(二)、草坪和地面有纸巾(不包括泥土中和隐与成片树叶下的情况)、果皮(据实际情况判别小型与大型垃圾)、纸片、塑料残纸等小型垃圾每处扣0.5分,累计扣分。
(三)、草坪地面有广告纸,饮料瓶,塑料袋,筷子,杯子,吸管,果皮(据实际情况判别小型与大型垃圾)等大型垃圾,每处扣除1分,累计扣分。
(四)、地面垃圾清扫后,未及时处理成堆放置,每处扣除1分,明显处理过仍有残留每处扣除0.5分。
(五)、草坪内的大块砖头石块、剪草留下来的杂草等不列入扣分项。
(六)、根据包干区的范围大小、打扫难度及垃圾的隐蔽程度可针对某项垃圾酌情加分,但加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垃圾扣除分数的一半。
五、包干责任区内死角与劳动纪律情况:
(一)、打扫难度较大、垃圾桶附近等区域未清理,整体扣1分。对于人为难以到达的区域发现的垃圾,原则上不扣分,但连续两次在该处发现垃圾未清理,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1-2分。
(二)、出现劳动纪律(主要看包干区整体打扫情况及包干区的人员维护情况)不严明,改善情况不明显,各类垃圾处理不得当,堆放不规范,劳动态度不积极,有人员维护但干扰打分等情况中的任意2处,整体扣2-3分。
附:卫生包干责任区评比说明及补充
一、以上相关细则适用于各院系卫生包干区责任范围。
二、责任区内原有的破坏,经核实后免予扣分,但必须及时予以维护。
三、生活区评分标准适当放宽,带队人员可在检查人员发现垃圾前进行处理,检查过程中关于垃圾是否为新扔垃圾须有领队人员、检查人员、维护人员共同协商确认。
四、垃圾禁止就地焚烧。建筑施工及工程垃圾不做要求。
五、打分过程中最小单位长度为0.1分,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评分最低分不得低于26分。
六、检查后评分表有问题会当场提出并督促改正,总分相差太大会剔出不做计算。
七、若院系对评分表的分数有任何异议,直接与打分院系进行协商,校会不予参与,在周六中午十二点前,可更改责任院系分数为与打分院系协商后的分数,逾期不更改。
八、每周成绩较差的院系会单独提出并指出不足之处,以便于改正。
法学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