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主持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
2、抓好专业建设,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副院长组织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改革、教务管理等专业建设工作,组织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与精品课程建设。
3、抓好科研工作,召集并主持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会议;会同副院长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工作;组织选拔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
4、抓好人事管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学院党委书记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抓好财务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批准签字,主持学院校内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
6、抓好资产管理,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7、代表学院负责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积极拓展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努力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8、兼管学院工会工作。
9、与学院党委书记一起做好安全工作、招生与就业等学生工作等。
法学院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