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和校团委推优工作安排,法学院党委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19年10月15日拟确定陈卓然等46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陈卓然等46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2019年10月15日到10月21日)。
陈卓然 陈 淼 陈梦鸽 郭兆阳 张梓桐 严 欣
侯乐陶 王 宇 吴萍萍 许静怡 胡 杰 杨 帆
周晓晴 王舒瑶 张泽宇 韩艳君 张世茹 延珊珊
连李天 施 蓉 王宇龙 周子璇 文 悦 杨紫均
李章群 蔡婷婷 左 祯 伍嘉庆 胡海琳 魏 源
徐星星 伍 晨 赵文起 曹汇文 刘 辰 方旖旎
代安妮 余一帆 吴静珊 刘思怡 詹志远 蔡 艺
高 霞 禹亚玲 罗泽乾 鲜于王婷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21日17:00之前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书记李珺老师反映,联系方式63546439@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