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2023年春季党员发展对象选拔考试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03-31浏览次数:10


(通讯员:马一禾)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对象质量,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2023330日,法学院在J1-110J1-109J1-112教室举行2023年春季党员发展对象选拔考试,经过前期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共有56名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参加考试。

本次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主观题和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包含选择、填空;客观题包含简答、论述、写作等;考察范围:党史党章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时政热点等,主要考察学生理想信念、入党动机、党章党规、党史党情、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及综合研判能力的掌握情况,面试主要考察个人性格、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等方面。考试开始前,各考场发布了考试规则,明确相关事项,宣读考试纪律,仔细核对考生信息。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和面试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树立先锋形象,彰显党员风采,考生严格遵守纪律,仔细作答,考试现场秩序井然。

此次党员发展对象选拔考试进一步推动了法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建设,为2023年春季党员发展对象选拔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学生党总支书记叶雅安书记指出,各位党员发展对象候选人应当认真检视自身不足,端正入党动机,加深了对党和自身的认识,希望他们继续牢记入党初心,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个人知识储备,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