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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主题教学活动月|武汉大学武亦文教授为我院师生讲本科教学示范课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511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付宏教授与武亦文教授交谈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付宏教授与武亦文教授、法学院教学副院长黎桦教授交谈


武亦文教授讲授教学示范课


法学院教学副院长黎桦教授主持活动


房海军老师与武亦文教授交流


师生认真聆听示范课


示范课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李紫玲 聂宇翔)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推动法学院教学发展,929日上午,湖北省青年教学能手、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教授应邀莅临我院,于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号报告厅为我院师生讲授教学示范课。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付宏教授非常重视和支持法学院近期开展的教学活动月系列活动,在本次示范课开始之前,他专门前来课堂现场,看望武教授,希望武教授及武汉大学法学院能持续帮扶我们法学院,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

示范课活动由法学院教学副院长黎桦教授主持,法学院科研副院长嵇雷、基础法和经济法系主任、青年骨干教师,以及三年级本科生参加了活动。黎桦副院长对武亦文教授进行了隆重介绍,并代表全院师生对武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武亦文教授以“保险法律关系主体之一:受益人”为主题,原汁原味地呈现了武汉大学的课堂风采。武教授从基本概念出发,循序渐进地带领学生进入主题。围绕主题,他主要从受益人的概念关系、基本定位、保单现金价值、受益人的适用范围以及受益人指定与变更权的归属之争等方面对“受益人”这一保险法律关系主体进行了精准的剖析与讲解。为帮助学生迅速进入角色、理解知识点,武教授在教学过程中引入了典型的现实事例与生动的虚拟案例,注重专业知识同法律实务的结合,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

在讨论交流环节,现场热情高涨,尤其青年教师房海军老师就受益人代为履行缴费义务的法律效力问题、财产保险不设受益人立法的考量等三个问题与武教授进行了系列探讨。师生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最后,黎桦副院长对武教授的生动讲授表示了高度赞扬和感谢,并号召青年教师向武教授学习。至此,本次示范课在现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武亦文教授简介:

1982年出生,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第七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湖北省青年教学能手”称号(2021年),武汉大学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武汉大学弘毅学堂法学专业责任教授,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重点资助团队“大健康法制的理论与实践”负责人,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