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要求,学院近期开展了对近三年试卷、论文的集中自查工作。
学院要求各位教师高度重视自查工作,严格对照 “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考试阅卷与评分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考试材料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详细规定认真核查,有问题及时整改。
学院教师积极配合,对标自查,助力学院此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60
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要求,学院近期开展了对近三年试卷、论文的集中自查工作。
学院要求各位教师高度重视自查工作,严格对照 “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考试阅卷与评分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考试材料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详细规定认真核查,有问题及时整改。
学院教师积极配合,对标自查,助力学院此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圆满完成。
版权所有:湖北经济学院 法学院
电话:027-81973735 电子邮箱:lawschool@hbue.edu.cn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