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杜平洋)2022年10月25日全国著名行政法学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行政法学会荣誉会长方世荣教授应邀来我院讲学,围绕法学案例学习中的问题意识为法学院2020级学生开展讲座,经济法系负责人郑雅方副教授参加了本次讲座。
方世荣教授在讲座的开篇引用了习近平主席对问题导向价值的重要论断“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据此,将法学案例教学中的常用方法分为四种,逐一讲解阐述。他指出,作为法学在读本科生,可能仅通过对法学实务的直观了解认识理论,或学习法律思维和方法及法律规范在实践中的掌握和运用。随着理论研究层次的加深,学生还可以通过观察执法、司法人员的实践创新,总结指导意义并以此提出完善制度的意见。在此处,方世荣教授以“行政正当程序和法律程序的差别”为例引导大家思考,并由此导入到最高阶的案例学习方法,即发现理论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来作为论文选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争取创新性解决。通过上述四类案例学习法的归纳总结,方世荣教授鼓励同学们跳脱仅学习运用发现别人知识的的局限,积极尝试突破既有认知,贡献新知识。
在如何养成问题意识方面,方世荣教授向大家讲述了“置疑”的重要性,希望学生不仅要识记、理解、运用和整理所学知识,更要敢于质疑追问,努力创新突破。为了使大家更好理解法学案例与问题意识之间的联系,方世荣教授以发表于《中国法学》的《论行政立法参与权的权能》一文,对大家眼中司空见惯的行政立法行为展开,深入剖析了2013年“史上最严厉“新交规中涉及的法理、物理、生理、心理各项专业意见缺失现象,提出了公众行政立法参与权赋予、行使与保障的论题,为大家展示了如何养成问题意识,分析研究问题的典型范例。
方世荣教授选取了两个经典的行政法案例,启发同学们如何从案例中发现新问题、开掘研究新思路。他提出:面对一件案例,可以观察其理论误区、制度缺失、法律空白或者发展走向,每一项都可以作为研究论文的选题方案。例如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涉及的一项行政案件,其中蕴含着法律制度的规范性、立法已有错误如何调适和修改、行政执法解释与一般学理解释的区别,原、被告诉讼地位实质不平等、诉讼权利义务配置缺陷及解决等一系列问题。他讲解的“保时捷女车主事件”案例,更是令大家意识到行政行为中涉及的隐私、比例问题。
方教授全程运用启发式、互动式教学法,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引导同学们进行深入思考,开拓同学们的学术视野,增添了学习案例的新工具、新方法,促进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识养成。在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结束。讲座后,同学们讨论交流,表达了讲座带来的良好学习体验与知识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