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法学系“学习黄大年同志事迹”活动简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06-08浏览次数:1322

(通讯员:崔凯)201761日和8日,基础法学系党支部连续两个星期学习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支部党员进行专题讨论,刘琳丽老师列席讨论。

黄大年同志作为著名的地球物理学家,2009年放弃国外优越条件回到祖国,在吉林大学任教,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乐于奉献,于201718日不幸因病去世,年仅58岁。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2017526日,中央宣传部向全社会公开宣传发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知识分子”黄大年的先进事迹,追授黄大年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61日,基础法学系全体党员教师对黄大年事迹进行了学习讨论,68日,法学院会议之后,党员教师再一次集中,分别发表学习黄大年同志事迹的心得。李振华老师提出,黄大年教授是时代楷模、社会精英,值得所有教师学习,并且所有教育、科研工作者应当注意身体健康。张功老师进一步提出,应当再次提倡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三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口号。袁博老师提出,黄大年同志对科研的热爱,对学生的热情,确实值得所有教师们学习,特别是年轻教师要以其为榜样。冯亢老师提出,我们身边其实也有很多乐于奉献的黄大年式老师值得我们去发现,去学习。崔凯老师提出,黄大年同志是近年来高校教育工作者的楷模,支部党员同志应当以榜样的力量,切实履行高校教师的职责,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教学科研,将一个共产党员的使命体现在点点滴滴的工作中。

本次活动是基础法学系党支部“两学一做”系列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支部的活动强调工作实效,强调确有所得,基础法学系党支部将会按照计划,继续开展各项学习和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