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卓教授授课风采
侯卓教授与教师们交流
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学科带头人 刘大洪教授
法学院书记 杨专
法学院教学副院长 黎桦教授
法学院书记杨专为侯教授颁发《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指导专家聘书
教师发言
学生提问
本网讯(通讯员 李紫玲 聂宇翔)为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召开,推动法学院教学与科研发展,9月22日,我院邀请第八届湖北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史组一等奖第一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侯卓教授为我院师生讲教学示范课,并与青年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座谈。
第一阶段的教学示范课活动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号报告厅进行。法学院书记杨专、教学副院长黎桦、科研副院长嵇雷、系部主任、青年骨干教师,以及二年级本科学生参加了讲座。活动由黎桦副院长主持,黎桦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对侯卓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大家隆重介绍了侯卓教授教学、科研履历。
侯卓教授以“国家治理语境下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演进与革新”为主题,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教学示范课。他以现实问题导入,从课程内容角度将主题与学生学习结合起来,引人入胜。围绕主题,侯教授主要从从财政包干体制、“分税制”改革与现行财政收入划分格局、当前财政收入划分格局的优化方向、财政转移支付的地位、财政转移支付的类型等五个方面向同学们介绍了政府间财政关系演进与革新的内在逻辑和政策背景,并强调看待财税改革不能就事论事,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侯教授在课程讲授中引用了大量现实案例与数据表格,深入浅出,帮助学生快速理解、吸收知识点。
他还布置了课后思考题,供同学们进一步思考讨论。在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参与,积极提问,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侯教授逐一耐心解答。现场掌声雷动,气氛热烈。
第二阶段的学术交流座谈在法学院406会议室进行。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学科带头人刘大洪教授、法学院班子成员、系部主任、青年骨干教师参加了活动。活动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杨专主持,杨书记再次对侯教授的到来表示隆重欢迎,他讲到,在当前高校教师面临的“危”与“机”大环境下,教师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青年老师要注重课堂气氛、思想逻辑与个人特色。在这方面法学院教师要向侯教授取经学习。杨书记还为侯教授颁发了法学院重点建设课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建设指导专家聘书,请侯教授持续支持法学院发展。
座谈环节,侯卓教授就青年教师应处理好的三对关系做了重要阐述。首先,年轻老师要把握教学与科研的关系。他表示,教案准备不必过细,否则只会压缩创新所发挥的空间,最终导致当堂“背书”与长年重复的结果。科研对教学有完善己知的促进作用,教师研究好才能讲好。其次,侯教授具体解释了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他指出,在教学层面,创新并非形式的标新立异,应追求一种在教学内容、思想层面深度的导向性。在科研层面,针对法学核心刊物少,发表立项难的情况,教师要形成一套自己的话语体系,同时,研究主题要紧扣大政方针和重点前沿。其后,侯教授介绍了厚积与薄发的关系。教师要正确接受自己观点的更新,积极发表论文,不局限在部门法、法学领域发表论文,强调科研的融通性和教学的宽度。最后,侯教授针对探讨内容进一步提出了“道与术”的概念。“道”指认准目标,日积月累;“术”指做出突破,讲究方法。
随后,法学院青年教师与侯教授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学术探讨,座谈会现场学术氛围浓厚。
会议最后,刘大洪书记对侯卓教授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并向青年教师表达了期待和祝愿。他进一步提出,春华秋实,青年老师应该在该开花的时候开花,心中有理想有追求,做全力以赴的行动派。刘书记还表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我校是血浓于水的亲兄弟关系,希望继续保持联系,并倡导全体青年教师向侯教授学习。
活动在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侯卓教授简介:
1988年11月生,湖北武汉人,湖北省“楚天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院长助理、经济法学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应用型智库专家,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理事,湖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2011),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16)。截至2022年,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财政研究》《税务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约60篇。出版学术著作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其他纵向和横向课题6项。多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或省部级机构采纳。获第六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提名奖,入围武汉市首批法学法律人才库,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财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