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帷)4月26日上午9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硕士生导师组组长高利红教授受我院邀请,莅临我院指导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法学院党委书记林敬山、院长邱秋、副院长潘德勇、副院长嵇雷、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张晓京参加了研讨会。
高利红教授查阅了我院法律硕士申请材料,对我院《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权点简况表》内容进行了修订,对申请条件进行了逐一对照,从专家评委视角给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给我院申硕工作组成员很大启发。双方就观点的表达、文字的表述、数据的表现进行了交流探讨。
高利红教授简介:
高利红,河南洛阳人,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湖北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优秀法学家”。先后就读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论丛》副主编,《私法研究》编辑、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法学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市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教学工作,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商研究》、《法学》、《现代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多次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主要代表作有:《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动物不是物,是什么?》、《环境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等。执笔起草了《湖北省森林管理条例》、《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地方性法律草案,并为多部国家环境立法提供过论证报告、立法建议等,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主持或参加完成了中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