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快捷导航  教学动态正文
  • “新财经法学本科课程工作坊”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23-11-14 来源:法学院 阅读次数:143   【字体:   

    为扎实推进学校“新财经”改革,促进教师教学发展与专业成长,根据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法学院实际开展“新财经法学本科课程工作坊”专项培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主题

    新财经法学本科课程工作坊

    二、培训时间与学时

    20231116日、1123日、1130日、127日共计16学时

    三、培训对象与人数

    全院教师50

    四、培训内容

    (一)专家授课

    1.以提升课堂效率、提高学生参与度为目标的课堂教学设计

    主讲人:张功 教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时间地点:11月16日(周四)14:00-18:00,知行楼403。

    2.课程建设工基于Boppps教学模式创新的混合式课程建设作坊

    主讲人:郑雅方 副教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系主任)

    时间地点:11月23(周四)14:00-18:00,知行楼403

    3.大语言模型原理、机遇与挑战

    主讲人:张志刚 教授(湖北经济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 副院长)

    时间地点:1130日(周四)14:00-18:00,知行楼403

    4.大语言模型工具在教研项目申报中的实践

    主讲人:雷俊丽 副教授(湖北经济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系主任)

    时间地点:127日(周四)14:00-18:00,知行楼403

    1. 考核安排

    参训教师结合本人教学实际完成下列任务之一,于1210日前以“姓名工号”发送到邮箱304005219@qq.com,做为考核依据。

    (一)完成一份教研项目申报书的选题与文献综述,要求附对话过程。

    (二)完成一课时的本科教学课程设计。

    (三)完成一篇本科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论文的选题与文献综述。

    (四)利用大语言模型工具修改已有的本科教研论文。

    六、工作要求

    (一)参训教师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到场,不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要提前一天向学院报备。每次授课提前10分钟抵达教室进行签到以作为考勤考核依据。

    (二)专项培训为16个学时(四次),4学分。参训教师需线下全程参与,通过本专项培训所有课程考勤及考核,方可获得专业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合格证书、认定学时学分。

    (三)为方便我院教师开展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法学院建有“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QQ群号:419126787。欢迎感兴趣的老师加入。

    七、联系方式:

    法学院:81973735





    教师发展中心

    法学院

    20231110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