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经个人申请、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征询党内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现将刘文锦等16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同志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或电话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实名。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3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