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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寝室卫生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0 来源:法学院 阅读次数:623   【字体:   

    一、地面卫生、空气状况(5)

    1、地面垃圾1-2处扣1分,多于2处扣2分;

    2、有明显异味扣1分,空气清新不扣分。(有异味是指有烟味,至于饭菜、泡面等因为短时间饮食残留下来的气味,不作为考察范围要求);

    3、垃圾桶内垃圾到达桶口即扣分,1桶扣1分;

    4、、寝室门口堆放垃圾扣1分(传单,宣传册等不纳入扣分范围)

    二、整体摆设、桌面摆设(12)

    主要指鞋袜、椅子、自购桌子、行李架、饮水机等的摆放杂乱,书桌杂乱摆放不齐,衣物随意挂在床铺上,搭在桌椅上。

    1、、书桌有积灰,杂乱无章,书本摆放不齐等现象,一张桌子扣1分,最多扣6分。(桌面摆放物品不计其多少,只要摆放整齐即可。)

    2、椅背上只能挂包,挂其他物品1椅扣1分,最多扣6分;

    3、床沿衣架挂衣服所占比例应小于床的长度的1/3,多则扣1分;

    4、网上购买的衣柜只要整洁即可;

    5、室内鞋乱扣1分(不计双数);

    6、室内公共物品(饮水机、行李架等)摆放不整齐扣1分;三、门窗、墙壁、灯扇(3分)

    1、门窗有涂鸦非艺术性张贴扣1分(门背面张贴不扣分);

    2、墙壁乱涂乱画及张贴扣1分;

    3、有蜘蛛网、灰尘扣1分;

    四、床铺(6)

    1、一床被子未叠扣除1分,最多扣6分;全部叠了但床单、枕头等其他床上用品整体凌乱不堪扣2分(整体是指所有床铺 ),部分凌乱扣1分(部分是指个别床铺)。(对于床面被子的叠放整齐可以是豆腐方块形和长方条形);

    2、床上可放零散衣物,但必须折叠整齐,也可放收纳盒,1床放衣物不整齐扣1分,最多扣6分;

    五、洗手间、洗漱间(9)

    1、洗手台污浊有积水、垃圾扣1分;洗漱用品摆放杂乱扣1分;

    2、拖把只能放在厕所内,放于其他地方扣1分;

    3、开水瓶整齐放于洗漱间内,放于其他地方一瓶扣1分,摆放不整齐扣1分,最多扣6分;

    4、窗台晾鞋1双扣1分(放空调柜上不扣分);

    5、便池有明显的黄垢或异味扣1分(有明显刷过的痕迹不扣分);

    6、桶和盆整齐放于洗漱间或厕所内,摆放不整齐扣1分,放于其他地方一桶或一盆扣1分,最多扣6分;

    7、洗漱间及厕所地面脏扣1分(脏是指有大量积水及污垢,有明显拖过的痕迹不扣分);

    六、安全(12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乱拉线和“热得快”“酒精炉”“电饭锅”“电吹风(功率超过1500瓦)”等违章电器扣3分,发现正在使用电吹风(无论功率多少)扣3分(除列举的电器外,其他电器按以下标准来衡量,超过相应的瓦数将扣分,四人间300W,五人间400W,六人间500W);

    2、检查过程中正在使用违章电器(不包括电吹风)扣6分;

    3、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寝室养宠物扣4分(猫、狗、兔子、蛇、仓鼠等动物在扣分范围中,乌龟,金鱼等动物不扣分);

    七、态度(3)

    1、态度较差可扣1分,不配合检查扣3

    八、加分

    为公平起见,对于五人间和六人间的寝室采取加分原则,五人间加分尺度为0.3分,六人间加分尺度为0.5分。

    补充说明

    一、拒查直接按0分处理:

    如果在寝室反锁情况下,带队人员三次敲门仍然无人回应的,直接视为拒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包括寝室没有打扫的情况)不方便当时检查的,可向带队人员说明具体情况,在征求同意后可以回过头来再查(具体操作办法带队人员酌情处理)。

    二、态度强硬不配合检查:

    对于态度强硬或是看到检查队伍过来时故意将门反锁等类似情况,扣除态度分3分,情节严重的直接视为拒查处理。

    附:院系激励

    一、常规检查

    连续两周寝室卫生排名位于前三的院系可获得一次免查机会,下一周院系寝室的成绩取前两次成绩的平均分;

    二、活动

    活动开始时统计在此之前每个月寝室检查的积分,积分之和位于前三的院系在活动中的获奖名额率将有提

    三、日常管理制度及其处理方法

    1.寝室卫生在检查中扣3分以上(不包括3分)的,通知生活委员联系相应寝室长,做出解释;连续三次出现上述问题的寝室,向该班班主任进行情况反馈。

    2.包干区打扫人员未到齐的、检查有扣分的班级,下周继续打扫,直到拿到满分为止

    3.晚归情况不符实的,一经发现,通知相应生活委员调查情况并作出说明;多次出现此类情况的,生活委员及相应寝室长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情节严重的,上报院办。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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