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实训是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及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内容,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定于2024-2025学年第2学期开展2023级本科生中期实训工作,现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实训目的
中期实训是法学专业教育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实践性学习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培养“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的高素质复合型、应 用型法治人才。
二、内容与要求
1、参加实习的每位学生必须固定、连续地在一个单位(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为期共四周的实习。
2、实习内容:学生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各项工作。
3、使用校友邦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做好实习实训的全过程管理。学生应记录每周实训工作内容及体会, 按时完成实习周志4篇(字数不少于800字);实训结束后,独立完成中期实训报告一份(字数不少于2000字)。以上内容在校友邦实习实训管理平台完成。
4、本次暑期专业实习合格者获得2个学分。
三、方式与日程安排
1、实习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2025年学生暑期专业实习实行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习定于2025年暑假开始进行,为期四周。
2、日程安排
(1)实训学生于6月30日前在校友邦管理系统完成“激活”手续(不按时进系统激活或不激活系统将导致无法正常完成实习工作、成绩无效)。
(2)9月5日前,实习学生完成实训报告撰写和实习证明材料提交“校友邦”管理系统,按要求完成校友邦系统规定的信息填报。
(3)9月10日前,实习学生将《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报告册》和证明材料交学院指导教师考核评分。
(4)9月16日前,指导教师在校友邦管理系统里完成实习学生的成绩评定。
(5)9月20日前,指导教师将所指导学生的《学生实习报告册》、《法学院中期实训成绩评定表》交学院教学秘书。其中,如果指导老师实际到场开展校外实习指导工作,则需撰写新闻报道(包含时间、地点、实习内容、场景照片、与指导学生现场合照等内容)并在学院网站发布并提交教学秘书,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计入年终实践教学工作量。(相关表格以校友邦系统下载为准)
(6)9月26日前,汇总学生中期实训成绩,教务系统登分。各系总结中期实训的效果和问题,分别撰写各专业中期实训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应包括实习进度的安排、实习效果、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四、场所与教学组织
1、实习领导小组
组长:杨专、王腾
副组长:潘德勇、钟彦姝、段宏磊
组员:何再涛、郑雅方、范锐敏、黄新华、郭砚君、郭耀坤、司马子鸣、2023级本科生指导教师
实习对象:
法学2023级本科学生。
五、安全纪律
1、学生实习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定和纪律,确保安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尊重实习指导老师和现场技术人员,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3、学生实习前必须按照实习指导老师的要求,认真学习实习方案、计划及必要的预备性知识,明确实习的目的、意义、内容及要求,做好实习准备。
4、学生实习中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原则上不得请假,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5、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者,指导教师要批评教育并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应取消实习资格,学校视其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实习成绩以不合格记载。
六、考核要求
1、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方案中成绩评定规则做好成绩评定工作。实习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根据实习时长提交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和实习鉴定表(必须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方可参加考核。
2、实习周志的撰写要求:实习时间在两周以上的要求每周写周志,周志不低于800字/篇。实习总结的撰写要求:实习总结由实习的目的和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实习过程中的收获四个部分组成,中期实训报告不少于2000字。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必须由实习生本人如实撰写,不得雷同或抄袭
3、实习考核成绩的分项占比根据具体的实习类型及实习开展形式确定,到岗实习由实习单位(或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及校内指导老师评定成绩两项组成。各类实习评定成绩时,先按百分制计分,最终实习成绩按比例折算后按四级制录入教务系统。
4、评定实习成绩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成绩评定为“不合 格”: (1)缺勤时间超过总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2)违背职业道德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 (3)实习期间违法违纪者;(4)缺交实习成绩鉴定材料或对鉴定材料弄虚作假者;(5)其他未达毕业实习要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