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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 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6 来源:法学院 阅读次数:10   【字体: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与监督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2〕76号),为保障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法学院定于2025年5月22日组织2025届法学法律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王腾、杨专

    副组长:潘德勇、段宏磊、钟彦姝

    成员:范锐敏、王秀才、王倩、郝凤娇、王金龙

    二、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采用线下的方式进行,线下答辩在5号教学楼进行。

    三、答辩时间和程序

    (一)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为 2025年5月22日,起止时间为14:00-17:00

    (二)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宣布学位论文答辩会开始。

    2.研究生论文答辩。学生准备PPT进行汇报,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论文主要内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创新与不足,同时详细陈述盲评意见及针对性的修改情况)。时间不超10分钟。

    3.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及提问。每位答辩委员针对学生论文进行评议,重点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提出2-3个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答辩学生就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准备并回答。答辩学生可将类似和相关问题进行归并回答,回答应力求全面、简洁、准确。时间不超过5分钟。

    5.休会。所有学生退出教室。答辩委员召开学位论文评议会,就答辩学生的论文与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论文是否通过。答辩委员还需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上表决经过全体答辩委员2/3及以上成员同意,方为通过。特别说明,若有学生最终答辩结论为不通过的,答辩委员会需对该生进行二次投票,就是否同意该生进行再次答辩进行表决,如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该生可在半年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6.复会。所有学生进入教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和对论文是否通过的表决结果,但不宣布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表决结果。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四、答辩分组

    本次参加答辩学生34人,分为4个小组。每个小组5名答辩老师。

    第一组(9人)答辩地点:J5-201

    答辩老师:校外专家1,校外专家2,黎桦,段宏磊,张功   

    答辩学生:申安南李难湖卿飞翔龙慧聂敏龙张奥贺琳茹、马振宇、杜茹梦

    答辩秘书:翁章煜

    第二组(9人)答辩地点:J5-202

    答辩老师:校外专家1,校外专家2,潘德勇,房海军,王倩 

    答辩学生:李丹、金倚凡、沈洁、张嘉宁、周旭盟、王梦瑶、卢润琪张帅曹丰

    答辩秘书:林小婷

    第三组(8人)答辩地点:J5-203

    答辩老师:校外专家1,校外专家2,邱秋,王秀才,李培培

    答辩学生:崔景蕊李陈靖宇凌宗兴刘人铨孙宋辉张琪慧张田田王明珠

    答辩秘书:任玲仪

    第四组(8人)答辩地点:J5-205

    答辩老师:校外专家1,校外专家2,王腾,范锐敏,罗文君

    辩学生:王舒奕、陈浩楠、王泽、陈雨菲李洋张雯欣沈宏赵辛迪

    答辩秘书:史赫男

    (校外专家的名单当天公布)

    五、答辩材料提交要求

    答辩学生在519前将纸质版学位论文5本、《湖北经济学院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5份,提交给答辩秘书;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系统。逾期未交者不能参加答辩。

    六、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秘书负责小组内的沟通协调工作。

    2.答辩学生请提前到达答辩教室,将答辩PPT拷贝进教室电脑请携带纸、笔或电子设备,认真记录老师所提的问题和修改意见。

    3.提前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表》相关内容的填写,并带至答辩现场,该表在答辩完成后交由答辩秘书收回。

    4.无故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成绩按不合格处理,不授予学位。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

                                                2025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学位论文质量控制表.doc

    附件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参考要素.doc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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