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党建工作  党务公告正文
  • 关于将刘欣然等18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法学院 阅读次数:22   【字体: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经个人申请、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征询党内外意见,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现将刘欣然等18名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1011日至20241017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若对以上同志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或电话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党总支处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实名。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27-81973736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20241011

    附件:

    序号

    姓名

    班级

    1

    刘欣然

    法学2242

    2

    敖佳佳

    法卓2241

    3

    占禹铭

    法学2143

    4

    彭诗语

    法学2243

    5

    张朝阳

    法学2143

    6

    丁桓宇

    法学2142

    7

    胡雪梅

    法卓2241

    8

    魏睿瑶

    法学2241

    9

    王瑶樱红

    法卓2241

    10

    屠乐霄

    法学2341第二学位

    11

    校燕鋆

    法卓2241

    12

    王婉笛

    法学2242

    13

    彭启星

    法学2243

    14

    严依薰

    法学2241

    15

    乔安琪

    法学2243

    16

    王李晴

    法学2243

    17

    赵媛

    法律YZ2421

    18

    王菲

    法律YZ2421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