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2-05-02浏览次数:198

本科毕业班有关学生:

 201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理考试课程已经排定,定于20125710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清理考试是学校的正常考试,学生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在指定的位置就坐,除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任何书籍、笔记、稿纸、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舞弊论处。

2、考试时间按公布的各院系部清考安排表进行。

3、请有监考任务的监考教师于开考前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核对学生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并按要求调整学生座次。

 4、如有少数学生在同一时间内有多门课程清考,请与开课院系教学秘书约定好清考时间,并优先清考公共基础类课程,比如数学类,外语类等。

5、凡未通过清考资格审查以及延长学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清理考试,如有未经批准参加考试情况的,考试成绩无效。

特此通知。

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清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