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法商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2-04-16浏览次数:236

院内各单位:

为推动我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调动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启动2012院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立项范围

(一)现代高等教育思想、教育观念及教育政策的研究;我国高等教育及独立学院发展的研究,独立学院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规格及教育目标的改革与研究。

(二)在组织教学,推动教学改革,加强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习基地建设、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开展教学评估,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研究,包括实践性教学的改革与研究。

(三)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学生管理、大学生就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会及后勤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四)独立学院体制、产权及发展战略研究。

属于上述范围的研究项目,均可申请立项研究。

二、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应为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立项的项目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五人,并有明确分工。

(二)尚未完成已有院级或省级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主持新项目。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三)本单位拟申请的项目与已批准立项的院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的思想、新的发展,今年不再推荐申报。

(四)院级科研立项每年申报一次,申报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重大研究项目可适当延长。省级研究项目申请立项,原则上从院级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之后,于201252日前将《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交教务部311室胡老师收(电话81973877邮箱fsxyj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