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自贸试验区法律实务》课程签约聘任仪式暨学术交流会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4-22浏览次数:1135

  

湖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兼电子商务处处长艾力作重要讲话


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张以林介绍学校、法学院情况


湖北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兼湖北调解中心秘书长卢昆祥发言


法学院台湾籍知识产权法专家袁建中教授参与了讨论


张以林常委为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宫步坦颁发“业界导师”聘书


签约聘任仪式暨学术交流会


    (通讯员:朱傲雪)2019422日下午3点,我院举行《自贸试验区法律实务》课程签约聘任仪式暨学术交流会。湖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兼电子商务处处长艾力、湖北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兼湖北调解中心秘书长卢昆祥、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主任兼武汉市法学会社会纠纷多元化解研究会会长、湖北省人大代表宫步坦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分所)主任兼湖北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音、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兼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常年法律顾问张诚、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国际商事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文昭、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常委张以林、我院院长邱秋、党委书记林敬山、副院长张晓京及教师代表出席了仪式。本次签约仪式由我院院长邱秋主持。

首先,张以林常委代表学校来访的领导与专家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简单介绍了湖北经济学院以及法学院的历史与发展现状。他指出《自贸试验区法律实务》课程的开发与设立是符合我校“依法治校”战略的需要,是符合我校“三有三实”人才培养的需要,是符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的需要,也是符合社会法治人才的需要。他希望通过共同建立实务课程,我校与各位实务界的专家能够共同推进法学人才的培养,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二级巡视员艾力非常感谢湖北经济学院以及法学院的信任,他认为2019年是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挂牌成立两周年,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田,自贸区背景下的法治人才不仅要能够处理传统的纠纷,更要参与到新的商业模式的构建中去,实现更大的作用。而《自贸试验区法律实务》课程的建设,正是敢为人先、敢于创新、正当其时、乘势而上之举。他表示一定在接下来的课程开发过程中尽绵薄之力,做到最好。

颁发聘书仪式上,由张以林常委为各位业界导师、实务导师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

学术交流环节,由张晓京副院长对我院目前实践教学课程做简要介绍,加深参会人员对实务课程的了解。

最后,教师代表、实务专家相继发言,分享了他们在实践教学课程建设中的体验和对《自贸试验区法律实务》课程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