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院与湖北经济学院共建法学学科建设基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4浏览次数:290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湖北经济学院共建法学学科建设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10月31日在武汉中院举行,双方将在法学实务教学和实务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交流。湖北经济学院校长吕忠梅、武汉中院院长王晨等出席签约仪式。

  为进一步增强法学教育的职业指向性,为学生搭建接触法学实务的良好平台,湖北经济学院与武汉中院确立合作共建关系,双方拟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实践教学、业务培训、人员交流等领域开展多元化、深层次合作。双方将成立院校合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相关问题。

  湖北经济学院校长吕忠梅说,希望共建双方在教师培养、法官授课、学生实习、课题研究等方面建立良性机制,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学实践知识和技能,使学院培养的学生能够写出一份好的调研报告、好的裁判文书,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输送更多优秀的实务人才。

  武汉中院院长王晨表示,与高校合作共建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不仅为院校培养学生提供实践平台,也鼓励法官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总结前沿、热点问题,提高法官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希望共建双方扎实开展各种交流活动,在法学实务教学和实务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为了更好地加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我院还聘请王晨等8位法官担任法学专业兼职教授和兼职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