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经院学子奖”和“武昌鱼集团双优奖”、“深圳稳健集团•全棉时代双优奖”评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6浏览次数:301

“经院学子奖”和“武昌鱼集团双优奖”、“深圳稳健集团全棉时代双优奖”(以下简称“双优奖”)评选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校友的大力支持、在校学生的广泛关注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学校拟于11月启动第三届“经院学子奖”和“双优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额度

1、“经院学子奖”厚德、博学、经世、济民四个奖项各设评选名额1个,分别给予获奖个人奖金5000元、获奖团队奖金8000元。

2、“武昌鱼集团双优奖”评选名额为5个,奖金5000/人。

3、“深圳稳健集团全棉时代双优奖”评选名额为5个,奖金5000/人。

二、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

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已获得“经院学子奖”的个人,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报“经院学子奖”和双优奖”

2、已获得“经院学子奖”的团队,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经院学子奖”。

3、已获得“双优奖”的个人不得再次申报“双优奖”,但可以申报“经院学子奖”。

  四、工作安排

1、本届评审活动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2、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校团委,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法学院拟申请的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请在2012年1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人文艺术大楼103办公室汪老师处,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交校团委办公室。

4、详细事宜可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咨询,地点:行政楼B101室团委办公室,电话:81973907,联系人:老师,或登录团委“朝阳网”查询。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校友基金“经院学子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鄂经院发[2011]161号);

           2、《关于印发“武昌鱼集团双优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鄂经院发[2011]162号);

           3、《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稳健集团全棉时代双优奖”评选办法〉的通知》(鄂经院发〔201237号);

           4、《湖北经济学院校友基金“经院学子奖”申报书》(个人版);

           5、《湖北经济学院校友基金“经院学子奖”申报书》(团队版);

           6、《湖北经济学院“双优奖”申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