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3-04浏览次数:677

法学院学生共同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本网讯(通讯员:杨添添)在法学院团委的号召下,我院于2019年3月1日中午12:30分在桔六党员服务中心召开本学期第一次学委会议。团委学生会常务副主席李泠钰、学习部全体成员及各班学习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议程紧凑,主要围绕学习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展开。学习部部长何静静带领全体学委共同学习刚刚出台的《湖北经济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并就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形破格条件等重点进行了分析和说明;其次就上学期各班查课情况及本学期补考重修要求等进行了强调。此次会议得到了各班学委的积极响应,也为即将开展的学业预警会议做好了准备。

无望其速成,无诱于势力。一蹴而就的成功往往是虚幻的障眼法。要想“行到水穷处”,还是要耐心地走好每一步。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仍希望学委们能够引领优良的班风,带领全班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和办法,争做“三有三实”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