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洪教授应邀参加“湖北法学家走进民营企业”座谈会并作主题发言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01-11浏览次数:492

 

  刘大洪教授作主题发言

  

座谈会现场  

  

 2019110日,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的五位法学专家代表应邀出席湖北法学家走进民营企业专题调研座谈会。会议由省法学会会长、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傅德辉主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莅临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以及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负责同志和民营企业家代表一同出席会议。作为五位专家代表之一,中共湖北省委首聘法律顾问我院刘大洪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刘大洪教授的主题发言主要围绕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展开。他认为,民营企业与营商环境的关系如同“鱼”与“水”的关系,鱼不等于水,水不等于鱼,但是鱼离不开水,只有良好的水质,鱼才能茁壮成长。换言之,只有在优良的营商环境中民营企业才能健康发展。

 刘大洪教授主张要形成优良的营商环境,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但择其大荦,至少有三个因素不能忽视,即市场、政府、法治。因此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第一,认清生产要素市场不发达的现状。党中央已经明确“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但实际上我国产品市场虽然已经基本形成,然生产要素市场却尚未完全形成,政府直接控制生产要素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所谓“不找市长找市场”的市场经济美好愿景尚未完全实现。所以,必须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落地、落细、落实”,必须加快推进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使民营企业在自负盈亏的同时真正能自主经营,“不找市长找市场”。第二,正确处理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在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与其说我们需要一个积极主动的政府干预机制,不如说更需要一个中立、谦抑、服务型的制度环境,将政府的职能还原为明晰产权、维护公平竞争、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最大程度克制其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和控制,为民营企业的发展预留一个宽松、公平、有效竞争的政策空间。对此,湖北已作出了可喜的努力,目前湖北省自贸区已正式挂牌,湖北省政府已经开始在全省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已经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第三,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应当理性地认识到在当前社会语境下探讨所谓的民营企业发展是在一个法治体制尚不健全的背景下展开的,民营企业家在表面的风光背后可能依然存在着对于社会体制能否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可持续的法律制度保障的担忧。民营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已经得到了《宪法》的认可,但是如何真正从具体制度构建的角度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打消民营企业家关于“民营经济离场论”的恐惧,切实保护“自己人”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我们法律人必须思考的重大而又迫切的问题。刘大洪教授表示其正在主持的课题《新时代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机制构建研究》正是这样的一种努力,也将以今天座谈会的“源头活水”为第一素材,功不唐捐,愿为湖北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刘大洪教授深入浅出、丝丝入扣的真知灼见切中民营经济发展之要害,为湖北省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