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期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1-07浏览次数:572

经个人申请,法学院学生党总支培养、考察,拟确定以下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现特向全体师生予以公示:

法学Q1641:杨振耀、王英、肖月涵、徐利华、丁子娴

法学Q1642:谭淇丹、李雅琪、冯兴浩、戚竞文、吴悦豪

社工Q1641:蔡敏、张凤宇

法学Q1741:詹弘毅、周晓璇、邓倩雯、焦雪君、刘玥含

法学Q1742:颜晓欣、李甜甜、陈志珂、黄萍

社工Q1741:师绪、舒晓楠、惠小雨、曹颖

本公示自即日起5天内有效(2018年11月7日—11月13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学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院学生党总支反映。

联系电话:李老师

电子邮箱:63546439@qq.com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党委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