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一行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1年会暨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662


(通讯员 李培培)20211015日至1017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山西大学共同主办,山西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1年会暨2021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山西省太原市举办。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教授,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腾副教授以及法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李培培博士一行参加了本次年会。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水利部政策法规司、生态环境部法规标准司以及山西省人大、山西省政协、山西省高院、山西省检察院、山西省法学会、山西省水利厅等实务部门、全国80多所高校、20多家科研机构的300余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通过现场和在线方式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年会研讨会主题为“黄河保护立法”。会议围绕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以及黄河流域立法的重点问题开展学术研讨。本次研讨会共设四个议题,分别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黄河保护法的制定”“国内外流域立法比较及对黄河保护立法的镜鉴”“黄河保护立法的制度创新”“黄河保护立法和执法、司法的衔接”,与会专家学者分别就各项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我院院长邱秋教授受邀在16日上午的“主旨演讲”环节做了《〈长江保护法〉对黄河流域立法的启示》的主题发言。邱院长认为,黄河流域立法的任务是为中华民族母亲河立法。《长江保护法》对黄河流域立法的启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律定位是流域法、特别法、综合法;价值目标定位是:生态安全是基础价值、和谐共生是基本价值、永续发展是根本价值;空间定位是自然地理空间与法律空间的衔接。二是流域立法的逻辑结构,是从政治宣誓到法律逻辑的转化。三是流域立法的管理体制,是处理好国家流域协调机制与流域地方协调机制之间的关系,夯实黄河流域“统筹协调”的关键事项,发挥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的作用。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是环境法学界一年一度的学术盛会,本次年会规格高、亮点多、成效丰。我院院长邱秋教授的主旨发言得到了各位参会代表的一致认同和高度肯定,随行的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腾副教授、法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李培培博士也在会议期间与各位参会代表进行了积极交流。邱秋教授一行参加本次年会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和湖北水事研究中心的深入了解,也坚定了我院推动优势学科构建,服务湖北乃至国家环境法治建设的信心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