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科带头人刘大洪教授为我院学生讲授《经济法学》课程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9-02浏览次数:663


(通讯员:李紫玲)92日上午,国家二级教授、湖北经济学院法学学科带头人刘大洪教授在J2314教室为法学1943班学生讲授《经济法学》第一课。

刘大洪教授此次授课以“经济法的理想与理想的经济法”为题,为同学们详细解读了经济法的内涵和制度构建。关于经济法的理想,刘教授从广义和狭义介绍了经济法的内涵,在传统经济法定义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经济法的独特见解;其次,从法律学、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关系角度剖析了经济法理想的内涵,意义深远。关于理想的经济法,刘教授则是从经济法知识结构的应然建构,以及它与企业法、经济合同法等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厘清,来引导学生正确认识。 

刘教授强调同学们学习专业知识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但首先要明确“虚”的主义,因此必须重视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在讲授过程中,刘教授借用大量现实中的生动案例,结合专业的学术观点加以阐述,化艰涩为平易、化刻板为诙谐,课堂气氛活跃。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对该课程有了清晰的认识,受益匪浅。

法学学科带头人深入本科课堂教学,“以生为本”进行一线专业课程讲授,体现了学院对本科课堂教学的重视,旨在以高水平教学促学科专业发展,强基固本,力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