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之行论蓄洪 共商座谈议补偿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0-18浏览次数:500

  

  

座谈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曹莉娟)2018928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院系教师郭砚君及两名调研助理前往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同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展开近三个小时的调研座谈会

    会议流程主要包括:邱秋院长表明来意,即聚焦于省分蓄滞洪区补偿机制问题进行立法调研;总工程师王铁卿对于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及运用的基本介绍;局长田方兴系统阐述补偿机制建设现状及问题;以及最后双方的深入探讨。

    总工程师王铁卿强调,我省蓄滞洪区一补偿范围要界限明晰、框定到位;二在财产登记时要把常住但非户籍人口考虑在内;三补偿标准要提高,细化分类,把握房屋类别、农产品、家庭耐用品等基础数据;四重视经济建设投入问题,居民戴着“分洪区”的“帽子”,理应享受一定的政策倾斜;五立法统一调度,法律程序追求讲依据,以加强分洪区建设管理为立法前提;六补偿方案应以防洪方案作为参考依据,凡事从安全角度出发,对违规建筑应明令禁止。

    院系教师郭砚君就总工程师与局长阐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询问与探讨,如立法中关于定值补偿的可操作性、财产登记频率、补偿程序的规范化等问题,局长田方兴及其他部门领导纷纷做了详细解答。最后,院长邱秋对于此次荆江分蓄洪区工程管理局的各位负责人能在百忙之中为其调研提供思路表示由衷的感谢,座谈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