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记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钭晓东教授一行莅临我院交流学科建设发展经验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6-09浏览次数:1208


(通讯员 梅添淇 蔡婷婷)202166日,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钭晓东教授、蔡先凤教授、武汉工程大学钱澄教授一行受邀赴我院参加学科建设经验交流。与会的专家有法学院院长、湖北水事研究中心主任邱秋教授、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腾副教授、湖北水事研究中心副主任罗文君副教授、PI团队负责人范锐敏副教授、法学院青年教师黄新华博士。

 邱秋教授表示,借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20周年所庆的东风,我们有幸邀请到宁波大学法学院钭晓东院长、蔡先凤教授、武汉工程大学钱澄教授来我院指导交流学院建设发展经验。介绍了我院学科专业的发展现状以及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宁波大学法学院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悠久的历史底蕴和深厚的实力积累,在东海文化研究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果,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先进经验。“百川东入海”,江海本一体,今天的经验交流是荣幸也是必然,希望通过本次座谈会,深入交流经验,助力我院持续向好发展,促进两校合作,携手为我国法制事业贡献力量。同时,对武汉工程大学给予我院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帮助表示感谢。

钭晓东教授就法学学科建设、学院发展定位等方面交流经验。他指出国家一流专业、省级一流学科、省级特色学科等的申报都离不开全面、扎实的支撑材料。学院的发展提升离不开重点专业、重点学科、重点研究中心的依托,这些也都是学科申报、专业评级的重要考核指标。学院的建设、学科的发展离不开领导层、骨干教师等的团队合作。团队配置得当、合作得力,效益远大于每个教师单打独斗。借鉴“滚雪球效应”,团结一切可团结力量,发挥各教师的专业所长及资源优势,共同建设法学院。从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发展经验出发,为我院未来如何补短板、强特色,又快又好的发展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

蔡先凤教授就高校教师科研项目申报及结项工作交流经验。后期资助项目、重大科研项目,司法部项目,国家社科项目等项目的申报及结项工作逐一提出了详尽的方案。论文、专著与申报项目是两回事、两套体系,这就对学院的科研骨干、教师提出了科研转型的要求与挑战。同时,个人的努力不具长期性,一定要建设团队、依靠团队,以团队的力量行稳致远。他长期在学校和学院担任科研管理工作,向我们分享了作为科研副院长为学院及全体教师提供了科研服务职责,并为我院法学学科的发展规划、教师科研领域选择,学院科研团队的组建,法学类科研项目申报,以及攻坚科研获奖等方面的提出了指导建议。

邱秋院长衷心感谢二位专家的倾情指导,并表示将虚心接受指导、认真听取建议,着手加强我中心建设,愿意与宁波大学法学院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加强两校合作、构建“河海共同体”,互利共赢。同时,邱院长还呼吁我院参会教师积极向三位专家求教、学习,借鉴经验。至此,本次交流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