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招募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05-27浏览次数:557

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提高资助育人水平。根据京教助【201772号《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开展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现组织招募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一、招募范围及数量

1、我校2016-2018年间国家奖助学金(本科生)获得者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全部参加);

2、我校2016-2018年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520162017级本科生)获得者当中的学生。

学院首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计划招募10人。

二、招募流程

1、个人自荐与班级推荐。招募采用个人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每个班级至少推荐1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2、提交登记表。自荐与班级推荐学生均须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详见附件),电子版汇总至各学院负责资助工作李珺老师处,各班级于2018614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法学院资助中心邮箱1125162969@qq.com

3、资格评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组织对所有报名的学生进行评审,择优选拔;

4、颁发证书。对首批录用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将颁发聘用证书;

5、培训。学生资助中心将于6月下旬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集中培训。

三、主要活动形式

1、担任学院常态化资助宣传员。协助学院通过宣传画、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新生入学志愿服务。建立新生群、咨询QQ,实现一对一资助咨询;致新生的一封信,详解资助流程;给新生带来大学面向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

3、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的机会,回到高中母校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如何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安心学习、成长成才。也可建立宣传小组,进村入户宣传政策;

4、开展送政策下乡下活动。利用学院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会,协助学院老师到学生家里及学生所在村、街道宣传资助政策。

四、注意事项

1、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推荐了解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有感情、在学生当中口碑好、影响力大、责任感强的优秀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2、将此次活动与社会实践与资助育人工作紧密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法学院将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将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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