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刘大洪教授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03-08浏览次数:423

近日,从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我院刘大洪教授荣获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和凝聚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意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是推动科技进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骨干力量。

刘大洪教授于1994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11年受聘改革开放后湖北省首批国家二级教授,2014年获湖北省政府津贴。他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科、法经济学科博士点首位博导和创始人之一,长期在一线教学,坚持为本、硕、博学生讲授经济法相关课程;作为博硕士生导师已直接指导培养17届博士、25届硕士,这些学生现都在各领域发挥骨干作用,成绩斐然;其人才培养成功范例获得同行公认,2005年被授予湖北省优秀研究生论文指导教授荣誉证书。以在中国法学领域顶级学术期刊《中国法学》5次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和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为标志,学术研究也硕果累累;2014年作为中宣部、教育部遴选的全国七名经济法专家之一,参与编写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马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作为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湖北省经济法学会研究会会长、法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其法与经济学的交叉研究在全国处于第一方阵,是湖北省这一学术领域开拓性的领军人物。因其在经济法的经济分析方面的突出贡献,学界给予了高度评价,著名经济法学家李昌麒教授在2003年就将其评为“为中国经济法理论的发展添上一笔笔浓墨重彩”的中青年学者之一,2004年被《湖北省社会科学界名人(第3卷)》作为名人收录,2008年获“全国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刘大洪教授还一直践行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科研成果被国务院法制办、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等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广为应用、效益显著;并受聘为中共湖北省委首聘法律顾问、政协湖北省委法律顾问、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北省法官检察官专家遴选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法治环境监督员。

刘大洪教授2017年到我校工作后,作为法学学科带头人,高度重视法学学科发展、关注法学专业建设、心系法学人才培养,带头撰写一系列高质量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在法学权威主流核心刊物;带领法学院成功申报国家法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与湖北省内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三家首批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也已顺利通过并报送教育部;这些开创性、突破性任务的圆满完成,刘大洪教授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