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总结,也是对学生基本学术素养和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为此,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1届本科(包括双学位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进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具体说明 |
1 | 学院发布 论文选题 | 2020.11.02-2020.11.08 | 学院发布选题 |
2 | 学生确定 论文选题 | 2020.11.09-2020.11.13 | 学生确定选题,论文选题上传论文管理系统(Gocheck) |
3 | 制定指导计划,传达论文要求 | 2020.11.14-2020.11.22 | 指导老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传达论文要求和相关规定 |
4 | 完成开题报告 | 2020.11.23-2020.12.20 | 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在Gocheck指导学生修改完成开题报告 |
2019.12.21-2020.12.31 | 学院组织专班检查开题情况,完成开题工作 | ||
5 | 论文撰写与指导 | 2020.01.04-2021.03.19 | 指导老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
2021.03.20-2021.04.26 | 学生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撰写进度和情况,老师定期指导论文修改;学院对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3次),开展情况交流 | ||
6 | 论文查重与修改 | 2021.04.27-2021.05.09 | 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查重,指导老师对论文进行认真评阅,指导学生做好查重超标论文修改工作 |
7 | 论文定稿 | 2021.05.10-2021.05.14 | 学生论文定稿及打印,提交导师审阅并签署是否同意答辩意见。学院将答辩日程安排报教务处。 |
8 | 论文答辩 | 2021.05.17-2021.05.22 | 学院组织论文答辩相关工作。5月22号进行论文答辩。 |
9 | 成绩评定 | 2020.05.24-2021.05.28 | 上交毕业论文有关材料;成绩审定、签章,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
10 | 论文推优、归档 | 2021.05.31-2021.06.11 | 报送成绩、归档,评选推荐优秀论文。 |
二、主要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2.学生应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严格遵守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选题应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提倡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实证研究方面的论文(设计),具有实用型论文的选题比例应高于20%。指导老师提供的论文(设计)题目难度适中,较上年的更新率不低于40%。
4.毕业论文原则上每生一题。如某一选题确需多名学生共同承担,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允许合作完成,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必须提交明确分工的工作方案。
5.开题报告书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6.毕业论文由封面、中英文题目、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辞、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毕业论文题目字数不应超过20个汉字;中文摘要不少于3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正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不含文献综述字数),正文开头部分为前言(绪论,不少于2000字),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和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正文纸质初稿需有指导老师审阅意见并留存,参考文献应是近3-5年的相关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原则上数量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
7.严格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未定稿,无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的一律不予答辩。
8.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按15%推荐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文本制作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9.学院将组织专班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4月对工作进程和论文质量进行阶段检查,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法学院
2020年11月5日
附件1: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参考模板.docx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