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04-08浏览次数:1641

            

     法学院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1. 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1成立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每学期至少开二次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毕业生创业和就业工作

    3、制定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

    4、制定毕业生创业就业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5、制定毕业生创业就业奖励制度。

  2. 明确责任、规范流程

    1、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计划,提高学生专业素质

    2、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专业能力

    3、充分利用《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湖北行政复议研究院》《湖北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等学科研究平台,培养学生创新研究能力,给学生更好的学习经历。

    4、充分利用二十多个创业就业实习基地,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核心竞争力

    5、上大一新生创业就业第一课。大一抓学习目标,构建四年学习规划,转变角色。大二抓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效率。大三抓学生考研、考证。大四抓创业就业。

    6、根据法学院专业实际,把鼓励学生考研、考公务员作为主要抓手,加强引导,提升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和档次

    8、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正确认清形势,树立正确择业观、创业观

    9、充分调动学生在创业就业工作中的积极性

  3. 善做善成,做细做实

    1、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信息沟通、招聘会、信息发布、思想教育

    2、加强个性化指导,尤其是困难学生实行重点帮扶。

                                                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