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十九大最强音 创法制校园我先行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12-01浏览次数:450

  本网讯(通讯员:王舒瑶  田洪洋)本网讯为了响应党的十九大的号召,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激发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热情,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并以此向学生普及法律和法庭的基本知识,以及正确的诉讼流程。本届模拟法庭决赛于12月1日在实验楼举办,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及老师有:法学院嵇雷院长、王凌翔老师、马颖老师、罗文君老师、彭夫老师及梅添淇老师。

“审判长”廖玉娇的引导下,通过当庭询问犯罪嫌疑人、法庭质证、法庭辩论、法庭教育、宣判等庭审环节,为在场观众呈现了完整的庭审过程。比赛中,由牟珉慧、陈博寅、何言喻扮演的公诉方和由刘美伦、黎佩玲扮演的辩护方依据法律知识和庭审程序,唇枪舌剑、激烈交锋,将案件案情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展示出来,增强了法律知识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比赛后,领导和老师进行了点评和指导。王凌翔老师表示,整个诉讼环节法律语言比较规范,但是也存在一些小缺陷。比如公诉人数量过多;辩护人文书过长,犯罪构成不到位;她强调,整个庭审应是以审判长为中心,由他引导整个庭审;凶器应该在庭审前交由相关权威机构做出杀伤力程度鉴定;在本案,证据的核心是目击证人的证言,审判长需要首先询问证人证言是否与询问笔录一致;不管是起诉书还是辩论,首先应该询问被告人是否有异议。我的观点是被告人过失杀人,因为案发时被害人在他背后,这是主观上的视觉盲区。此外,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是累犯,应该从重判决,所以起码应该判决死刑缓期执行。

彭夫老师表示,模拟法庭,主要是模拟庭审流程,熟悉庭审流程,临摹现场心态,锤炼庭审技巧。他指出,辩护人辩护意见非常完美,但是缺乏精炼,缺少结构,今后有更大的进步空间。

罗文君老师补充道,如何证明被告人是“过失”,“砍”和“挥”有什么不同,这些都是辩护人实质性辩论忽略掉、需要下功夫的地方。

之后,嵇雷院长做出了总结性发言。他表示,本次决赛非常精彩,每一位同学都让我刮目相看。比赛的成功举办也彰显了我校法学院的办学实力。我院被选为省重点培育学科,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双一流学科备选,更加离不开各位老师和同学的努力。他向出席大赛的老师、辅导员老师以及学生会组织干部表达了感谢,并对法学院的美好未来提出期许。

廖玉娇、牟珉慧、刘美伦分别获得了本次模拟法庭大赛“最佳审判员”“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奖项,最后,罗文君老师、王凌翔老师与嵇雷院长分别为获得“优秀个人”以及“最佳审判员”“最佳公诉人”“最佳辩护人”奖项的同学颁奖,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模拟法庭”在观众的掌声中落下了帷幕。

模拟法庭活动旨通过了解案件、撰写诉状、辩论竞赛、庭审现场各个环节,在让同学们了解犯罪案例、掌握法律实务的一些基本技能、锻炼学生的的口头表达能力、辩论技巧,体验庭审现场。特别是在十九大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之下,采用生动形象的法治宣讲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治观念,让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律,接触法律,并接受法制教育。

  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有效地将十九大依法治国理念引入校园,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落到实处,促使学生树立自觉遵守法律和内心尊崇法律的坚定信念,更进一步增强法学的实践性,克服传统法学教育弊端,推进职业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