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委员长对我院长江流域立法课题组成果作出批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09-03浏览次数:338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对我院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长江流域立法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项课题成果《关于制订<长江法>的建议》作出批示,要求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

   该课题成果受到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对《长江法》从学理研究走向立法实践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农工民主党中央认为,课题组提交的《关于制订<长江法>的建议》中的意见与建议具有建设性、可行性,对推动长江济带建设国家战略实施,落实长江流域绿色发展目标具有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决定采纳相关研究成果并形成农工党中央《关于制定<长江法>,建立长江经济带管理新体制的建议》专报。经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与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共同研究,认为这些研究成果具有积极的参考指导价值,将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认真研究考虑。

   2016年以来,《关于制订<长江法>的建议》由首席专家吕忠梅教授领衔,已连续两年形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案。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长江立法涉及国家重大战略,极为重要和必要。环资委将其作为重点办理议案,建议有关部门抓紧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适时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关于制订<长江法>的建议》还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巨大反响,正义网、人民网、澎湃新闻、南方周末、法制日报、湖北资讯广播等新闻媒体多次对课题组进行专访,并受邀在中国生态健康论坛等高层论坛进行成果发布。

   《关于制订<长江法>的建议》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是我院大力加强科研团队建设的标志性成果,必将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湖北水事研究中心是首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获奖单位,近年来,我校水事研究团队已先后有《关于湖北水资源保护的几点建议》《关于理顺梁子湖流域管理体制的建议》等7项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采纳,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立法提供了专家建议稿、专家咨询等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