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方案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19-11-11浏览次数:2143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总结,也是对学生基本学术素养和理论联系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检验。为此,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20届本科(包括双学位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进程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具体说明

1

确定论文选题

2019.11.01之前

院系确定、发布选题,学生进行选题

2

提交论文选题

2019.11.01-11.8

确定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并上传Gocheck系统

3

指定指导计划,传达论文要求

2019.11.11-11.22

指导老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传达论文要求和相关规定

4

开题报告

2019.11.25-2019.12.27

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指导教师在Gocheck指导学生修改完成开题报告

2019.12.30-2020.1.3

检查开题情况,完成开题工作

5

论文撰写与指导

2020.02.17-2020.03.06

指导老师定期检查学生论文工作进度和质量,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

2020.03.09-2020.04.10

Gocheck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定期与学生交流

6

论文查重

2020.04.13-2020.04.19

论文查重,将查重数据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

2020.04.20-2020.04.25

超标论文修改

7

论文定稿

2020.04.26-2020.04.30

论文定稿及打印,交导师审阅并签署答辩意见。学院将答辩日程安排报教务处

8

论文答辩

2020.05.04-2020.05.17

分小组答辩,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工作和成绩评定。

9

成绩评定

2020.05.11-2020.05.29

上交毕业论文有关材料;成绩审定、签章,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10

论文推优、归档

2020.06.01-2020.06.12

报送成绩、归档,评选推荐优秀论文。

二、主要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按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毕业论文各工作环节的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质量。

2.学生应认真学习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手册,严格遵守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与规定,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严禁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3.选题应紧密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提倡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实证研究方面的论文(设计)。指导老师提供的论文(设计)题目难度适中,较上年的更新率不低于40%。

4.毕业论文原则上每生一题。如某一选题确需多名学生共同承担,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允许合作完成,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且必须提交明确分工的工作方案。

5.开题报告书是论文撰写的基础,必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思路明确、文字简约流畅,字数不少于2000字。

6.毕业论文由封面、中英文题目、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致谢辞、参考文献等部分组成。毕业论文题目字数不应超过20个汉字;中文摘要不少于300字,并附有3-5个关键词;正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不含文献综述字数),正文开头部分为前言(导言),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和研究的基本思路及方法,正文纸质初稿需有指导老师审阅意见并留存,参考文献应是近3-5年的相关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等,原则上数量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

7.严格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论文未定稿,无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的一律不予答辩。

8.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按15%推荐院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并按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文本制作要求,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9.学院将组织专班于201812月和20194月对工作进程和论文质量进行阶段检查,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法学院

                     20191111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书.doc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及答辩过程控制表.doc
附件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