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李璟等34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1-10-08浏览次数:47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党员发展的要求和校团委推优工作安排,法学院党委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支部培养考察、学生党总支讨论、分党委审核,于2021108日拟确定李璟等34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李璟等34名同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入党动机端正,综合素质全面发展,模范作用突出,具备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110月8日到1014日)。

   李璟  付洁  张家贵  张博龙  张煊钰  胡雅鑫  何梓煜

   刘江山  林依姗  代亦帆  梅鑫伟  姚诗羽  方琳  唐珂怡

   张健坤  夏袁  邵琪  彭玥  王子琦  樊时洋  万荟玉

   董宏健  高子敬  范伶奕  马云鹏  刘蕊妍  沈昊  马一禾

   黄蔚宇  丁怡美  庹晓雨  王雁楠  牛涵  王浩然

广大学生如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请于2021101417:00之前向法学院李珺老师反映,联系方式63546439@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中共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十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