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乡村普法小分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2-08-22浏览次数:294

本网讯(通讯员:聂宇翔 刘鑫源为了积极响应“三下乡”的号召,大力支持与践行国家乡村振兴政策,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乡村普法小分队整装前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相继在来凤、利川、建始等地开展以“调查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法律纠纷调解机制”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此次活动由法学院肖志锋副教授全程指导,团委书记梅添淇老师带队。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实地调研、举办座谈会以及面对面访谈等,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多元化的形式将社会实践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


一:初到来凤

普法宣传单

 烁玉流金,实践团队在七月上旬抵达恩施来凤,通过与当地相关组织的沟通,我们选择在旧司镇与百福司镇开展普法宣传与实地调研活动。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难点在乡村。突出培养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工作格局,夯实乡村普法治理基础,需要广泛学生力量的支持。收获知识在校园,运用知识在实践,我们在来凤开展了为期18天的普法宣传与实地调研活动,动法治文化进乡村,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利川之行

为深入宣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88日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师生7人组成的乡村普法小分队来到利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汪小月、立案庭副庭长龙勇、审管办副主任罗堤娜、政治部干部唐成熙参与座谈,政治部主任汪小月主持会议。

乡村“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2021118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从工作原则、培养目标、基本条件、主要职责、遴选培训、使用管理及保障实施等方面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了规范。

座谈会上,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调解制度的运行有了深一步的了解,在当地“评理说事”、“法律明白人”等特色性多元化调解制度的运行和建设下,越来越多的纠纷案件得到解决,调解中保留少数民族的特殊风俗习惯,能够更快、更好地解决纠纷问题。利川法院积极响应“法律明白人”政策,不断开创法治乡村建设新局面,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三:始见建始

9日下午,社会实践团队一行来到景阳镇司法所,与司法所所长廖兆锋进行了交流访谈。廖兆锋所长为团队介绍了司法所基本概况,针对团队成员提出的纠纷调解机制的相关问题,廖所长从乡村纠纷调解的现状、纠纷的多元化处理模式、“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进状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介绍。团队从多角度了解乡村法律纠纷调解的情况,为调研工作提供了诸多参考。

  1. 综治中心:综治中心是当地调解体系中的牵头部门,重点关注警、案、访、网、舆,“五情”,采取每周一演排,每天一摸排的工作模式。

810日实践调研团队一行来到景阳镇综治中心,与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王方顺针对这一主题做进一步探讨交流,王主任为实践团队介绍该县推行的“14N”多元联动调处模式,指出该模式有利于实现及时、高效、就近、就地化解好矛盾的目标。王主任还结合具体的案例着重向实践团队介绍了该县在解决乡村纠纷调解上的特色方式“评理说事”平台。只有构建联通不同主体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才能打造诉源治理的新路径与新格局。

2.实地调研:

街头、店里、小屋……为了保证采集样本的随机性和广泛性,调研小队走访了各个民众生活工作场所,彬彬有礼、细致耐心的态度收获了当地居民热情的回应,这也为调研结果的真实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3.人民法庭:11日上午,实践团队前往景阳河人民法庭开展实践交流,该庭冯超庭长和曾云法官参加座谈。

冯超庭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法庭在处理基层纠纷问题上的调解制度现状以及近年来的发展变化,他表示目前纠纷调解机制朝着良好的态势发展,形式多样化、效果显著化。落实基层纠纷调解工作既是基础性工程,也是重点性工程,要靠多点发力,积点成面,形成推动力来实现乡村法治建设现代化的远大目标。曾法官结合自己的调解经历,为实践团队分享了较为典型的乡村纠纷案件。他表示,在当前景阳镇全面推进乡村法治的背景下,校地双方期望搭建起更广阔的合作交流平台,在合作中共同探索更高层次的乡村法治化建设路径,助力乡村振兴。


四:后期聚焦

截至八月中旬,我们累计发放并回收问卷400余份,共计采访人数500余名,普法宣讲对象成百上千位,建立起了较为庞大的统计基数,为后期论文与调研报告的撰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眼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基层治理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独特作用,促进乡村法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学生进乡村、下基层,根据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工作。一方面能够夯实我们的专业知识基础,积累社会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而以法治引擎推动乡村振兴,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